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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2007-02-06 01:10  文章来源:突尼斯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是商务部派驻突尼斯归口管理对外经济贸易的代表机构,是我国驻突使馆的组成部分,业务上主要接受商务部的领导,实行参赞负责制。

  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国内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最新形势,贯彻执行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按照“信息、服务、协调、调研、交涉、保护”12字方针,促进我国与突尼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经济贸易合作关系,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促进多、双边外交关系服务,为我国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服务,为我国企业开拓驻在国市场服务。

  主要职责是:

  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和国别政策,加强与突政府有关部门、经贸机构、民间组织及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以及区域性组织、国际组织等的联系,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经贸合作的发展。

  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跟踪了解、研究和分析突经济形势、体制、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及反馈制度。

  做好经贸促进工作。根据“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等外经贸发展战略,加强对我国与驻在国开展的各类经贸合作业务的指导和协调。

  树立“大经贸”观念,为我国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在突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配合国内企业开拓出口商品市场,并对我企业在突开展贸易、投资等活动进行协调和指导,防止不正当竞争;为中外企业提供经贸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外经贸问题;为设立海外企业机构的审批提出建议;指导在突的中资企业的有关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重大经贸活动的推介工作。按照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办理与突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商签经济贸易合作协议的有关事宜,配合我有关部门履行我国政府与突政府签订的经济贸易协议。

  监督、检查援外任务的实施情况、援外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推动援外同外贸、互利合作相结合;认真做好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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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2002-03-1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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