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尼斯与欧盟将于2008年1月1日建成自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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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3 22:54 文章来源:突尼斯经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突尼斯与欧盟签订的联系国协议,自2008年1月1日起,突尼斯即将成为地中海沿岸国家中第一个与欧盟建成自贸区的国家。
突尼斯与欧盟于1995年7月7日签署了联系国协议,协议于1998年3月1日正式生效。涉及三大领域:政治和安全、经济和金融、社会与人道主义。协议的最主要内容是经济和金融合作,确定了在协议生效12年内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自1998年起,欧盟对从突尼斯进口的工业产品免除所有关税和配额限制。而突尼斯实际从1996年 1月1日起开始逐步取消自欧盟进口工业产品的关税,经过12年的过渡期,到2008年1月1日双方在工业产品方面将实现零关税和无配额限制的贸易自由化。关于农业、渔业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双方在2005年2月签订的行动计划框架内将继续进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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