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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突签署银行帐务处理细则
2009-04-03 02:39  文章来源:突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执行2008年3月31日中国、突尼斯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突尼斯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刘宝贵和突尼斯中央银行对外金融司副司长默罕默德.萨拉赫.苏莱姆分别代表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突尼斯中央银行于2009年4月2日在突尼斯市签订了银行帐务处理细则(下简称细则)。
  细则签署前,默罕默德先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词,盛赞突中经济合作成果丰硕,领域宽广。默特别肯定了自2002年以来中方对突经济援助数量的增加有力地促进了突经济的发展,也为进一步加深两国经济领域的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刘参赞在发言中强调:中突合作富有活力,合作成效显著。他向突方简要介绍了中方目前在执行的诸如电脑赠予、天然气空调、水产养殖、水坝建设、中国志愿者以及医疗队等援突项目,并希望两国银行间加强合作、沟通。
  突尼斯央行外债结算司长、突外交部中国事务顾问以及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驻突尼斯代表参加了上述签字仪式。

刘宝贵参赞与突尼斯央行对外金融司副司长签署银行帐务处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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