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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系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2006-05-15 17:18  文章来源: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2004年12月17日,突尼斯与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系国成员(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斯登)签订了旨在促进贸易和投资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定。
一 协议重点内容概括为以下几点:
1. 适用范围
有关协定措施适用于上述国家的所有海关编号25到97号的产品,例外为部分农产品和水产品等(后面将作介绍)。
2. 主要措施
2.1 进口税
不再采取联系国和突尼斯间的新进口税或者相同性质的关税。联系国成员自协议生效起取消所有进口税或相同性质关税,突尼斯方面逐步取消。
2.2 基本税
基本税按照世贸规则规定实行,如2004年1月采用的实际关税关税更低,则采取实际关税。各方将相互通报协议生效后的关税。
2.3 财政税
与进口税措施相同
2.4 出口关税、出口数量限制
上述四国与突尼斯不对各自出口征税,也没有数量限制。
2.5 进口数量限制
不制定新的进口数量限制,已有的限制将取消。
3 关于技术指标、征税、内部规则、补贴等将按照世贸规则运行。若有贸易调查等,原则和方法与世贸下贸易救济相似。
4 2010年整个欧洲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将实行累计原产地规则。
5 协定涉及了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间竞争和关于服务市场、投资和公共市场的纠纷协调方法等,实质内容不大。但突尼斯与挪威签了关于技术支持和渔业升级改造的协议,有一定内容。

二 协定例外的介绍
本次协定的例外主要表现为水产品和农产品。
1 农产品例外介绍
1.1对于大部分突尼斯农产品,它们可以自由进入挪威和冰岛市场,没有关税和数量限制。
1.2 瑞士对突尼斯农产品有限制,如提供免所有关税的1000吨橄榄油配额,1500吨土豆和柑桔类配额。而突尼对瑞士办加工奶酪和炼乳奶酪提供配额。
1.3突尼斯与上述四国签署的协定是突尼斯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系国间创建自由贸易区的一部分。
2 海产品的例外
2.1 突尼斯给予上述四国五种鱼类的配额降低关税优惠。五种鱼类分别为鲑鱼、鳟鱼、鳕鱼、鲉鱼和鱼肝油,关税从43%降到10%。
2.2 协定生效五年后,上述五国将研究该条款对各国影响。
2.3 协定生效18年后,渔业市场将彻底开放。

三 该协定的影响
1 目前上述欧洲联系国与突尼斯贸易情况
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斯登四国与突尼斯的贸易往来量并不大,其中突尼斯的最大贸易伙伴为瑞士,其贸易量如下:
2001年-2005年,单位为亿美元(1美元=1.3第纳尔)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突出口 0.39 0.95 1.67 0.37 0.48
突进口 1.15 1.44 1.26 1.35 1.42
可以看出突尼斯从瑞士的进口逐年稳步递增,而突尼斯对瑞士的出口弹性较大。而突尼斯主要出口农产品和海产品种类为:橄榄油、鱼类贝壳类和软体类、椰枣和柑桔类,其中橄榄油为重头;进口主要产品为各种小麦、肉类等;此外,上述五国对特别值得注意的农、海产品进行了备注(即单独列表规定配额),所以此次签订的协议在农产品方面并不会有特别大的影响。
2 此协定对我国商品在突的影响
事实上,这四国除瑞士与突尼斯交易量比较大外,其他都很小。再加上,我国在突销售产品主要为各种原料、塑料制品以及机器,并不构成竞争产品。但是,此次协定实际上是欧洲贸易自由区协定的一个补充,扩大了自由贸易区的范围,即原来的欧盟国家扩大到更多的欧洲国家。而对于促进该贸易区内部的自由流通,此协定无疑又是一剂强心针。协定中累计原产地规则加强了欧洲国家和地中海岸国家间的内部合作关系,即允许一国从具有伙伴关系的一个或几个国家进口原料进行加工,不必达到一定比例,就可认为该产品为该国产品。这样的规定实际上就把非伙伴国家(没有签约国家)放在了产品选择的第二位,而事实上,在欧洲地中海国家自由贸易区内,原料购买的优先考虑国就成为了土耳其,而在纺织领域,突尼斯已经出现了这种呼声,突尼斯部分商家认为突尼斯纺织业的前途在于密切联系土耳其的供应商,向欧洲出口,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此次突与欧洲四国签订的协定表明了南岸国家愿与欧洲发展更紧密的经贸联系,从小见大,反映的则是一个地区的经贸愿望。突尼斯与中国的贸易在北非各国而言并不算大,2005年中国向突尼斯出口额为3.8亿美金,进口额为1784万美金。但是考虑到整个北非地区,甚至是欧洲,该类协定在不远的将来必定有明显影响。

四 从突尼斯的角度看我国企业相关发展建议
面对这种形势,响应我国走出去战略,建议我企业利用这些自由贸易区协定,可在突设厂,对于我国企业在突设厂的优劣势有几点小结:
1. 优势
a 突尼斯在地理位置优越,处于非洲的最北端,北非的中端。(物流较为发达);
b 政局稳定,法律制度较为完善;
c 不鼓励甚至抑制纯商品贸易进入突市场,但是对固定投资极力支持,在财政上有很多相应措施(农业方面);
d 人力资源有一定品质;
e 建有为生产型企业提供注册一条龙服务
2. 劣势
a 相对于北非其他国家,是资源小国,同时人力成本较高,人均工资位每月250美金左右。
b 各种手续审批慢(特别鼓励行业除外),存在海关手续较为拖沓情况;
3. 突尼斯鼓励行业一览表
a 只需申报的投资项目是
 农业,外国投资者可占公司资本的66%。农业土地开发可通过长期租赁进行,国有土地租赁期长达40年,私有土地30年。
 加工制造工业,但机械和手工编织地毯、武器制造、垃圾处理除外
 农业综合经营业
 部分纯出口服务业和与工业有关的服务业
 土木工程
b 需要上报批准的投资项目是
在部分生产活动领域,本国人和外国人进行投资均需事先上报批准,如捕鱼、旅游、运输、通讯和影视业。
c 在下述领域投资,外方不必申请可持股100%:
 加工制造业
 旅游
 纯出口服务业
 与制造业相关联的服务业(设计、工程咨询、维护等)
d 在以下经营活动投资,须申请许可:
 内贸
 部分外方股份超过50%、经营活动又面向本地市场的若干服务业的活动
e 购入经营中的突尼斯公司股份不超过49.99%无须官方同意。
4. 目前中突两国签定的一些协议如下:
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 投资鼓励协定
 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 海洋运输协议
 贸易最惠国待遇协定



驻突尼斯经商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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